首先,《驚雷》有很多人覺得它不是歌曲,不是音樂,認為它的歌詞有問題等等;但它也有好的一面,比方說很提神。這是喊麥,但它具體算不算音樂類,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覺得它沒有帶來負能量,這就比一些其他人強很多。我現(xiàn)在只是一位觀眾,就像尹正說的:每個人都有創(chuàng)作的權(quán)利,我也有看不看的自由。覺得不好的,那咱就不去聽,慢慢的熱度就過了,會下熱搜榜;想聽的就再去搜。
當(dāng)初我和我爸吃飯的時候討論了一下楊坤diss驚雷這件事情,因為他個人原因不喜歡楊坤。所以當(dāng)時我爸義憤填膺的罵到“楊坤他算什么音樂人!他會唱什么歌!他這是欺負音樂新人吧!”我不同意他這個觀點,于是就這個事情我們倆爭吵到差點連飯都沒吃成中午他在那看俺娘田小草看的虎目含淚的時候,我本著報仇不積極,思想有問題,自損八百傷人一千的心態(tài)外放了驚雷這首歌,我爸立馬豎起了眉頭問我:“你放的啥破歌?啥玩意兒啊這是!
你們年輕人就聽這破玩意?一點美得意識都沒有!”我笑了笑說“這就是驚雷啊!”我親愛的父親聽完了我的話愣住了,好似不能相信一樣,他點起了一顆煙扭過了頭在外放的天塌地陷紫金錘的嘶吼中沉默的看完了那一集俺娘田小草,一集之后,他和我說“閨女,楊坤說的還真對啊!這也能算歌?”
我知道這一刻,他放下了心中的成見,對楊坤黑轉(zhuǎn)路了,這是世紀(jì)大和解!這根本不是音樂。其實被嘲諷的主要原因,也是喊麥的非要往“音樂”上靠。它不是。定位的錯誤非常可怕。你完全可以孤傲一點,說這就是一個全新的“民間娛樂”形式。這包容性就會大很多。喊麥的,我們就稱之為“喊麥者”,或者“喊麥演員”,“喊麥歌手”是不對的。當(dāng)然一種全新的“民間娛樂”形式的出現(xiàn),還是需要經(jīng)歷一段時期的打磨。要有特色。
如今的這種“民間娛樂”形式,最大的問題在于,將背景音樂換了,換成快板兒,那也完全不違和,連鼓點節(jié)奏都不用變,那就是快板。而它遠比快板兒差的地方在什么?快板全稱為“快板兒書”,那是有邏輯有思維,言簡意賅,清晰明白的故事內(nèi)容,或者表達意思。是人能夠看地明白,聽地明白的這么一個藝術(shù)形式。
喊麥這種“民間娛樂”形式,這一點還沒有做到。這就是很差的地方,需要努力的地方。另外是需要有更高的門檻,更困難才能被認可的社會環(huán)境。在我看來,如今這種“民間娛樂”形式,還尚且未達到“藝術(shù)”的層次。這還需要諸位“喊麥者”們的不斷努力,一代的傳承,一代代的發(fā)揚光大。千百年后,終將化繭成蝶,成為真正的“民間藝術(shù)”!在此之前,不可好高騖遠,只以“民間娛樂”形式存在并稱呼。我希望終有一天,諸位“喊麥者”們,終將成為一代“喊麥藝術(sh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