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滑雪身亡引熱議,有人覺得滑雪場不用承擔責任,而有人覺得滑雪場畢竟承擔,由于到底該不該擔責一直沒有結果,所以滑雪場和身亡家屬還在商議中,大家覺得小伙滑雪身亡雪場該擔責嗎?
小伙滑雪身亡雪場該擔責嗎
要認定侵權責任,必須具備以下四個要件才能構成:
首先,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其次行為具有違法性,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然后不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最后行為人主觀上需要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此事件滑雪場有沒有對賽道的出入進行嚴格把控,有沒有進行風險提示?救援是否及時?
我認為該男子一開始只是在初級雪道玩,實際上已經說明該男子的滑雪技術并不是很好。但后來該男子卻覺得初級雪道不好玩,就花錢升級到了高級雪道。該男子不具備到高級雪道滑雪的技術和水平,卻仍然到高級雪道滑雪,最終發(fā)生事故死亡。該男子對于這起事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4歲小伙滑雪場飛出墜亡事件經過
近日,一名24歲小伙到哈爾濱一滑雪場滑雪,在高級賽道滑下后摔倒身亡,母親質疑滑雪場的裝備不到位?;﹫鲐撠熑朔Q,調查過裝備沒有任何問題,屬于意外事故?;﹫鎏嶙h賠償11萬7千元,但對方家屬沒同意,雙方還在協(xié)商。
如何看待小伙滑雪身亡
一般侵權行為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如果滑雪場的設施、管理各方面沒有問題,這就是一起他們預料不到的意外事件,不必然承擔賠償責任。不過,到底存在不存在過錯,并不是一方就可以認定的,應通過法律途徑予以確定。
當然,即便不存在過錯,滑雪場出于人道主義考慮給小伙一定經濟補償,這是他們的自愿選擇,也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