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經(jīng)商、非法轉移丈夫財產(chǎn)12億、整形拜金、婚內出軌整形醫(yī)生……”
2015年6月29日,李軍估計是難以接受離婚的事實和經(jīng)濟上的損失,直接在網(wǎng)上發(fā)文將前妻的“罪狀”一一羅列出來。
讓觀眾再一次感受到,唱紅“常回家看看”的陳紅不簡單,唱歌水平不簡單,離婚背后的真相也不簡單。
1968年出生于哈爾濱的陳紅,是地地道道的東北人。
在她小時候,父親陳永工作于當?shù)夭筷犖墓F,后來轉入哈爾濱公安局;母親李善榮是當?shù)仡H有名氣的評劇演員。
而她從小受父母的影響頗深,也十分熱愛文藝,十幾歲時能歌善舞,評劇也唱得不錯。
也正是因為她在歌唱方面有著較強的天賦,才讓父母比較支持她往歌唱方向去發(fā)展。
1988年,第三屆青歌賽上,年僅20歲的她,一舉奪下了“熒屏獎”。
在青歌賽上的優(yōu)秀表現(xiàn),讓她被央視春晚的節(jié)目組所選中。
1989年,她登上了央視春晚的舞臺,這一年她不過才21歲,在歌壇上的發(fā)展便已經(jīng)勢如破竹。
同年,她參加第四屆青歌賽,斬獲通俗組三等獎,再一次奠定了她在通俗唱法領域的歌唱實力。
1991年,她不僅再一次登上春晚,也再一次在青歌賽上大展風采,奪下通俗組二等獎,與前兩次參加青歌賽所獲得的名次相比,可謂是每一次都是再接再厲。
1992年,24歲的她,已經(jīng)是第三次登上央視春晚的舞臺,與毛寧合唱《歡樂進萬家》。
能夠登上春晚幾乎是文藝人的夢想,可實話實說,登上春晚的作品有許多,但能夠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和廣為流傳的并不多。
對于那時的陳紅來說,在數(shù)次登上央視春晚的舞臺之后,也渴望能夠擁有讓自己被觀眾記住的作品。
這也是為何當她得知《常回家看看》要登上春晚舞臺時,竭力為自己爭取到演唱的資格。
當時想在央視春晚獻唱這首歌的人很多,屠洪剛、付笛聲、耿寧、郁鈞劍都是其中的競爭者,而陳紅能夠獲得演唱資格除了歌唱實力很強之外,還因為《常回家看看》的詞作者車行和曲作者戚建波都覺得這首歌用陳紅靚麗甜美的聲線和通俗唱法更為合適。
1999年,《常回家看看》以合唱的方式首次登上央視春晚,由蔡國慶、陳紅、江濤、張邁這四人合唱。
從這一次春晚的舞臺下來之后,《常回家看看》紅遍全國的大街小巷,陳紅不僅人比歌紅成為家喻戶曉的歌唱家,還成為這首歌的代表演唱者,在那些年不管她登上哪個舞臺,這首歌都成為必唱的曲目。
在她事業(yè)巔峰時期,卻為了家庭而激流勇退。
2001年,陳紅與富商李軍結婚。
婚后很快迎來了兒子,為了更好地照顧兒子和家庭,陳紅逐漸淡出歌壇。
而陳紅之所以有勇氣舍棄當時如日中天的事業(yè),說到底還是丈夫給的底氣。
李軍在追求陳紅的時候,是窮極一切物質條件去滿足她,不僅送包送車還送樓,還稱每個月給陳紅的生活費不低于50萬。
那些年,在外界看來,無疑是覺得陳紅就是人生贏家,不僅擁有著璀璨的事業(yè),嫁入豪門成為闊太,還擁有著不老的容顏。
雖然偶爾有傳聞夫妻之間的婚姻存在問題,并不像表面那么美好時,陳紅在接受采訪中會表示夫妻之間確實存在爭吵,但天底下哪一對夫妻會沒有爭吵,還表示生活中的吵吵鬧鬧是婚姻中再常見不過的現(xiàn)象。
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陳紅的婚姻不僅出問題,而且還十分難堪。
2013年某天夜里,李軍不僅在沈星的家中被逮捕,還在被逮捕的時候一直大喊:她花了我一千多萬,還與別的男人勾搭……
說到沈星,想必對于不少人來說都并不陌生,在還沒被香港鳳凰臺挖走的時候,在珠海臺和央視做主持人的時候就已經(jīng)收獲了大批粉絲。
到了鳳凰臺當主持人,主持《娛樂大風暴》和《美女私房菜》兩個收視率很高的節(jié)目,尤其是憑借著《美女私房菜》這檔節(jié)目,讓她成為許多青年才俊的夢中情人。
而富商李軍,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李軍為了抱得美人歸,甚至一擲千金一口氣給她買了一大堆價格不菲的奢侈品,認識不到半年就為她花費了上千萬。
沈星明知道對方有家有室,且他的妻子是紅遍大江南北的陳紅,但還是在物質條件之前選擇無視公序良俗,成為李軍的情人。
而以利益結合的關系,也會隨著利益不到位而分開。
交往了大概一年,或許沈星覺得已經(jīng)很難繼續(xù)從對方身上挖到更高的利益,亦或是找到比李軍更具備經(jīng)濟實力的情人,于是對李軍提出分手。
李軍不愿意放手,覺得在對方身上不僅花費了時間和精力,還有高達上千萬的金錢,因此在沈星提出分手之后繼續(xù)糾纏。
之所以會在夜里打破窗玻璃進入沈星的家里,是因為李軍得知沈星背著他約會其他男人,才會在憤怒之下破窗而入,頗有一股“現(xiàn)場抓奸”的意味。
而李軍之所以被逮捕,不僅是夜闖沈星的住宅,還因為在看見她房間里床上還有其他男人時大打出手,小區(qū)樓下的保安聽到打鬧嚴重便報了警。
香港警察將兩個人都帶走問話,李軍坦言沈星是自己的情人,而且為她花錢無數(shù),她卻背著他與其他男人好上了,他氣不過才大打出手。
而沈星一口咬定與李軍早就分手,但李軍卻一直騷擾和威脅他,半夜闖入她家中還毆打她的男性友人更是難以忍受,要向法院提起訴訟。
警方核實情況之后遞交法庭審理,李軍被拘留一個多月之后,交了120萬保釋費才可以保釋,而且還被扣留了所有證件和不得離境。
李軍可以被保釋,這對于沈星來說再一次感到壓力,并再次向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軍不得靠近沈星住所和公司所在地的30米范圍之內。
沈星作為鳳凰衛(wèi)視的當紅女主播,在經(jīng)歷了李軍這件風波后,名氣和人氣都有所折損,要求李軍不能再騷擾自己的生活和影響她的工作,在法庭看來是比較合理的行為,所以裁定按照沈星的要求執(zhí)行。
2014年,沈星又一次將李軍告上了法庭,稱他藐視法庭權威,沒有按照法庭的裁決去執(zhí)行,依然對她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擾。
法院裁定沈星上訴屬實,李軍再次被判刑,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2年,以及賠償金10萬港幣。
在李軍與沈星之間鬧得沸沸揚揚之時,與陳紅的婚姻也宣布結束。
2014年3月份,也就是李軍被拘留的半年之后,陳紅宣布與李軍和平分手。
兩人宣布離婚,不僅是兒子的撫養(yǎng)權歸于陳紅,李軍公司的50%的股權也歸于陳紅。
離婚時,不少人為陳紅哀嘆,覺得她遇人不淑。
可沒過多久,李軍便在網(wǎng)上發(fā)文公開前妻的種種“罪狀”。
李軍稱,陳紅雖然是家喻戶曉的大歌星,但由于是軍旅歌手,更多的是到基層部隊去演出,能夠賺到的錢并不多。
她賺得不多,花錢卻挺多,每個月買各種奢侈品的費用不低于50萬,都是李軍在為她提供。
而她更是為了保住青春靚麗的容貌,一直有整形和拉皮的習慣。
作為公眾人物想方設法保住容貌,李軍自稱是可以理解,因此也欣然接受。
可令他無法接受的是,陳紅卻打著整形的旗號,出軌了為她整形的那名醫(yī)生。
李軍知道之后勃然大怒,經(jīng)常與陳紅大吵大鬧,縱使陳紅一再道歉,但依然難以接受,更無法原諒,于是在2008年時已經(jīng)選擇分居。
兩人分居之后,李軍也想過要停止繼續(xù)為陳紅提供巨額經(jīng)濟,但想要兒子還小,終究還是不忍心把事做絕。
可再一次令他沒想到的是,在香港出事之后由于要繳納巨額保釋費和賠償金,陳紅并沒有打算無條件幫助他,而是要求他轉讓公司的股份。
甚至,還宣稱陳紅為了轉移財產(chǎn),還偽造了李軍和李母的聲明,轉移了12億到陳紅母親李善榮的賬戶內。
李軍在發(fā)文中頗有一股聲淚俱下的既視感,宣稱陳紅并沒有大眾想的那么簡單與美好,掛著軍人的身份卻大施商人之道,夫妻離婚之際她就反目,不僅轉移財產(chǎn)而讓李軍連基本生存都很困難,昔日的小舅子也變成餓狼,時刻威脅著他的人身安全。
在李軍的發(fā)文中,讓大眾比較清晰地看到,這對表現(xiàn)郎才女貌的組合,實際上也是充滿了利益權衡,丈夫被羈押時,妻子要求轉讓公司股份換取保釋費用和賠償金,這或多或少讓人覺得陳紅太過于算計。
而有的人則覺得,是李軍背叛在先,陳紅怎么可能繼續(xù)無私付出,更何況當時已經(jīng)做了五六年家庭主婦的陳紅,如果沒有采取讓李軍以轉讓股權的形式恐怕也湊不齊高達120萬港幣的保釋費用。
對于李軍與陳紅,當時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扯不清楚的時候,還對簿公堂。
2014年,李軍將陳紅告上法庭。
法庭上,夫妻二人對簿公堂各說其詞,這讓當時關注這件事的觀眾聽得一頭霧水,無法理解其中的各種彎彎繞。
當時法庭結合相關資料,在一審的時候裁定了李軍勝訴。
陳紅一審敗訴,她的人品再一次被質疑,輿論再一次將她推到風口浪尖。
在接受采訪時,原本一直以青春靚麗示人的陳紅,哭得雙眼腫得像核桃,稱自己并不太熟悉商業(yè)法和相關法律,但相信提供足夠多的證據(jù),法庭會給出更加正確的裁決。
一審敗訴之后,陳紅不服判決結果而選擇上訴。
在二審的時候,法庭判定李軍當時在香港羈押期間向陳紅所轉讓的股份屬于有效,因此判陳紅勝訴。
李軍與陳紅鬧得沸沸揚揚地離婚,將近兩年的時間才落下了帷幕。
但說句實話,雖然斷斷續(xù)續(xù)有相關的信息流出,但大眾還是看不清這兩個人到底誰是誰非,有分析指出,陳紅確實趁著李軍在羈押期間動用了一些手段取得更多的公司股份,進而獲得公司的經(jīng)營權,可這不過是商海中的常規(guī)操作而已。
但也令人感慨,那所謂的在商海中的常規(guī)操作,用在夫妻之間就變味變質。
只能說,陳紅不簡單,但李軍又何嘗不是咎由自取才走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