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本是一位廣受贊譽的歌唱家,擁有眾多粉絲,還曾多次參加過官方的節(jié)目,是新一代文藝青年中的佼佼者。但令人遺憾的是,她后來沉迷于名利,為了利益甘愿給腐敗分子當情人,全然不顧道德與法律,她的名字叫羅菲。
羅菲1981年生于一個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普通職員,收入十分有限,可即便如此,父母還是想方設(shè)法送她去上各種興趣班,開拓她的視野、培養(yǎng)她的愛好。不得不說,羅有很出色的歌唱天賦,嗓音條件非常好,唱起歌來猶如百靈鳥一般動聽。學校的老師建議她往后走文藝這條路,她的父母聽從了這個建議,開始專門找私教教她聲樂,期望她未來能成為像李谷一一樣的藝術(shù)表演家。
高中時,她參加了藝考,因為表現(xiàn)出色,成功被一所藝術(shù)學校錄取。就讀大學期間,她每天勤奮練習歌唱,并獲得一位殿堂級音樂家的指點,能力愈發(fā)出眾,迅速從同齡人中脫穎而出。臨近大學畢業(yè)時,恰逢某文工團來校招,羅菲報名參加了面試,最終順利被錄取,成了體制內(nèi)的一員。
2010年是她人生的轉(zhuǎn)折點,在文工團領(lǐng)導的推薦下,她參加了一檔選秀節(jié)目,并獲得了不錯的名次,由此一炮而紅,成為諸多觀眾心目中的“唱歌女神”。后來,她多次受邀參加官方舉辦的綜藝活動,甚至登上了春晚的舞臺,名氣也隨之越來越大。在此期間,她也結(jié)識了不少政要,比如張曙光,此人是搞科研出身的,是我國高鐵領(lǐng)域的專家,在業(yè)界享有盛譽。
張對于年輕貌美的羅是一見鐘情,經(jīng)常邀請她去高檔餐廳吃飯,并送她奢侈品作為禮物。很快,羅菲便被金錢腐蝕,為了過上更好的物質(zhì)生活,甘愿委身于張,做對方的地下情人。當然,張曙光每個月的工資很有限,根本支撐不起羅的花銷,為了維持奢靡的生活,他自甘墮落,開始收受賄賂,搞權(quán)錢交易。
張曾借著評選院士的名義,向不法商人戈某索要了近千萬不義之財,除此之外,他還通過工程項目轉(zhuǎn)包等手段,套取國家的補償款。所得錢財全部用來搏美人一笑,羅菲想要車,他馬上帶其去買車,羅菲想要房子,他馬上就給其購置了一套豪華、精裝修的大房子。商人楊某也與張曙光有不正當往來,楊某在得知羅菲與張的關(guān)系后,對她是極盡奉承、巴結(jié),她想去香港旅游,楊某馬上幫她訂機票和酒店,并安排行程,生怕怠慢了她。
她在逛某家商場的時候,看中了一款價值30萬的手表,楊某當即買下來送給她。羅菲嫌自己的車不夠時尚、奢華,楊某馬上給她換了一輛30萬的寶馬車,同時還附贈50萬現(xiàn)金供她平時花銷,并叮囑她如果不夠了就跟自己打招呼。再后來,羅菲嫌棄文工團的工作太累,收入又太低,不想再繼續(xù)干下去了,張曙光指示楊某解決此問題,楊某當即在自己的公司里給羅菲安排了一個職位,每個月工資接近2萬,什么活都不用干,掛個名就行。
時間來到2011年,有人舉報了張曙光,紀委當即介入開始調(diào)查他。張聞訊后大驚失色,連忙銷毀自己貪污的證據(jù),妄圖瞞天過海。但紀委可不是好糊弄的,很快就掌握了張犯罪的鐵證,并將其抓獲,羅菲也隨即落網(wǎng)。面對審訊,她全數(shù)招供了一切,不敢有半分隱瞞,只為爭取寬大處理。
此案開庭審理的時候,站在被告席上的羅菲陳述了自己與張相識、相戀的過程,并詳細說明了收受賄賂的數(shù)額與時間。法官在聽取了多方意見后,認定她犯有受賄罪,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5年。但羅菲認為自己有坦白情節(jié),理應(yīng)酌情減輕處罰,因而提起上訴,要求上級法院重審此案。上級法院在重新梳理了案件脈絡(luò)后,認為初審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因此予以支持,羅的訴求被駁回。
羅菲自身能力出眾,倘若靜下心來繼續(xù)在文藝領(lǐng)域深耕,必然能功成名就,譽滿天下,成為國寶級的歌唱家。但可惜的是,她在欲望的誘惑下逐漸走向墮落,變成了一個滿眼都是金錢和利益的“蛀蟲”,最終在東窗事發(fā)后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