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這次進監(jiān)獄了,因為被女聲樂家控訴為強吻和騷擾,這究竟是禮節(jié)性的親吻呢?還是強吻呢?
有“臺灣演藝之父”之稱的許博允被控強吻、騷擾小30幾歲的翁姓女聲樂家,他雖澄清只是禮貌性親吻,但經(jīng)過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在2016年7月26日被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再上訴,而他對此表示還會繼續(xù)上訴。
翁姓女聲樂家曾控訴,指許博允在樂團排練期間,曾在夜店里借機用手臂撫摸碰觸,并一度試圖強吻,讓她感到非常不舒服。許博允則反擊對方捏造事實,澄清“是禮貌性親吻臉頰”、“我是君子不怕”,但臺北地方法院以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為由,在2016年7月26日判許博允3個月徒刑。
對此,許博允也在26日回應,表示無法接受判決,將會繼續(xù)上訴,“不管10年20年,我們有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