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據胡鑫宇媽媽透露,當家屬到達現場時,發(fā)現孩子的外套是前后反穿的。
針對這一不同尋常的現象,有許多人便產生了質疑,猜測了各種可能的情況,甚至懷疑可能是TS,因為身體僵硬了,衣服穿不進去。
為何大家會產生如此多的質疑,只是因為我們普通人對“自殺”不了解!
胡鑫宇失蹤案件,早些時候,在對學校的老師、員工、學生進行排查時,便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并且認為,極有可能是因為厭學,而自行出走;到了后期,在大量證據支持下,警方認定胡同學為“自縊”,原因是因為學習壓力大導致失眠、狀態(tài)差、心理崩潰。
胡同學本有機會改變自己的命運,曾多次向母親通話哭訴,不愿上學想回家,但是,在母親的安慰之下,胡同學才勉強繼續(xù)呆在學校,但國慶母親回來又外出務工之后,沒有得到足夠安撫的胡同學,很快在10月14日失蹤。
許多人很不理解,為何要選擇輕生?很多人甚至覺得,看監(jiān)控視頻,那么活潑的小伙子,怎么會選擇自殺?沒有理由啊!
自殺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原因。在文件《預防自殺:供媒體工作者參考》中明確提到:
“自殺從來不是單一因素或事件的結果。導致個人自殺的因素通常是復雜多樣的,不應以簡單的方式進行解讀和報道。要理解自殺行為,需要考慮到身體健康、心理健康、應激性生活事件、社會和文化因素。”
還寫道:“將自殺原因歸為某個特定事件,比如考試失敗或關系破裂,幾乎總是會有誤導性。在死亡原因尚未充分調查清楚的情況下,不宜對死亡的原因和促發(fā)因素過早下結論。”
許多人會將自殺的原因,歸罪于受到某一種“刺激”之后,做出的應激性反應。
胡鑫宇事件,外界的反應:
將原因歸咎于學校。覺得老師沒有做好監(jiān)管作用,發(fā)現異常之后,沒有對他進行安撫疏導
將原因歸咎于父母。在得知孩子的真實想法之后,未重視起來,把學習看的太重
但這些原因,只是眾多原因中的一種,真正的情況是“多因一果”。
對于自殺案件,通常具有這樣的一個共性:家屬往往是最難以接受“自殺”的事實。比如,在警方做出孩子大概里是因為厭學而自行出走的結論時,胡鑫宇家屬,尤其是他的媽媽,完全不相信這個結論,甚至,還覺得,自己孩子前段時間還好好的啊,怎么“突然”就會自行出走呢?
《參考》說:
自殺并不是很容易解釋其原因的。既然是無法解釋原因的事情,當然會引起家屬的質疑。所以,在采訪的過程中,應該慎重地處理這些質疑。
例如前面所說的“剛才還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自殺了”這句話,其實質是來源于自殺者家屬的個人認知,“剛才還好好的”這句話本身就是純主觀的。
很多家屬還認為,自殺只會發(fā)生在精神障礙患者或者重度抑郁的情況下,自己親人沒有那么嚴重的情緒上的問題,所以是“剛才還好好”的。
《參考》中對此也有解釋:自殺行為表明個體非常不快樂,未必是得了精神障礙。許多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一定有自殺風險,也不是所有自殺的人都有精神障礙。
看完上面這些內容,你對“自殺”就有了更清楚的認識。
接下來從心理學角度解釋:為什么外套是反穿的?
以下是參考了一些資料,部分學術資料對自殺者反穿衣服現象的心理調查:
1、很多時候,自殺者會反穿他們的服裝,這是一種無意識的表現,也可能是他們表達絕望的方式。此外,有些人認為,反穿衣服可以幫助自殺者用自己的衣服來抱自己,也可能是自殺者想要逃離現實的一種方式。
2、可能是被害人本身意識到危險因此做出了一個特殊的行為來防止外界對他傷害。或者,也可能是被害人在過程中被人發(fā)現,所以他選擇了前后反穿來混淆看守者的視線,即使被害人有被發(fā)現的可能,被害人也會嘗試逃脫的最后一搏。
3、一些研究顯示,自殺者可能會反穿衣服以展示他/她的真實想法、與家人或朋友建立一種聯系、或是以求得安慰或釋放情緒。此外,自殺者也可能認為反穿衣服可以幫助他/她更輕松地完成自殺過程。
以下是針對調查結果的個人理解:
① 自殺者在最后時刻,往往內心是非常孤獨的,絕望的,因此,有可能通過衣服反穿,寓意有人抱著他,給予內心一絲溫暖。
② 之所以不選擇在學校,就是怕同學發(fā)現,很有可能他不想讓外界找到他,認出他,因此,衣服反穿,可以戴上擋住自己的臉。
網友認為的原因
① 因為鞋帶特別細,勒的會比較痛,而反穿可以戴上帽子,這樣可以減輕痛苦;
② 當時身穿校服,與學習有關的東西,可能都是他比較憎恨的東西,比如,眼鏡、飯卡,可能都丟了,通過反穿校服,表達內心不滿。
以上所述,只是根據參考文獻所梳理,僅供參考,并不具有權威性,一切都以官方通報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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