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慶在節(jié)目中說:“憑我和劉歡的嗓音,就算4大天王捆綁在一起,都沒我們好聽,劉德華的歌唱水平不行,太差。”
蔡國慶的底氣很足,因為他是藝術(shù)世家出身,又是藝術(shù)大學畢業(yè),1985年就有30元每個月的工資,而且還出演了很多影視作品。
1989年他就去了芬蘭國家電視臺演出,還開啟了個人的演唱會,所以在國內(nèi)外他都有擁有很大的知名度,也算是當年的巨星了。
直到1991年時,在央視的元宵晚會中,蔡國慶憑借一首《365個祝福》紅遍兩岸三地,身價倍增,這才達到了事業(yè)的巔峰。
所以蔡國慶憑借這首歌曲紅了“一輩子”,而且他經(jīng)受過學院派的系統(tǒng)的聲音教育,在唱功和技巧方面有著很高的能力。
可是沒想到,蔡國慶在一檔綜藝節(jié)目中點評選手的時候,他居然說:“就憑我和劉歡的嗓音,就算是4大天王捆綁起來,那都沒我們好聽。”
“劉德華的唱功也就不行,太差。”
此話一出,現(xiàn)場的觀眾一片嘩然,因為劉德華畢竟是香港歌壇代表性人物中的一員,4大天王中個個都能唱。
而劉德華的音樂專輯銷量和人氣也是非常高的,在全亞洲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演唱會也差不多年年都有。
所以網(wǎng)友們就很不樂意了:你(蔡國慶)除了一首《365個祝福》之外,還有其他的歌能被熟知的嗎?沒有吧?
然而劉德華的《忘情水》和《冰雨》、《男人哭吧不是罪》等等都是KTV必點的歌曲,也是經(jīng)典了幾十年的,人也紅了一輩子。
所以蔡國慶的言語確實有失風度,很多人都懷疑他是在蹭熱度的,這就引起了很多網(wǎng)友對罵他,所以蔡國慶和網(wǎng)友就互掐了起來。
“很多人都在網(wǎng)上罵我,他們罵得可絕了,但是我根本不搭理他們。”
李靜表示:“我也遇到過罵我的人,但是我一般都不會回應,我覺得罵人的人很可憐。”
然而蔡國慶表示:“就是啊,這些人連房子都買不起,連首付都掏不出錢來,還不如老老實實地去工作賺錢呢。”
然而就是因為在點評天王上不夠嚴謹,這才迎來了網(wǎng)友的吐槽。
但是蔡國慶解釋:“是我表現(xiàn)不好,還是我的歌唱得不好聽嗎?如果是,你可以直接提出來,沒有必要用語言攻擊我,諷刺我,對吧?”
“這些人罵人用詞都用出花來了,把他們的智商全都用在這上面了。”
“他們還不如省點力氣去孝敬父母,弄個首付什么的,看看房子能不能再裝修得好一點。”
李靜哈哈大笑:你這樣太夸張了,連首付都拉扯出來了。
“我當評委點評什么,說了什么,你不喜歡你可以不看呀,干嘛傷害別人呢?”
所以蔡國慶的煩惱就因為這件事,但是蔡國慶解釋說,因為內(nèi)地的歌壇起步晚了一點,但是發(fā)展非常好,很多景點都是內(nèi)地的,因此有些不服氣。
然而劉德華并沒有對此事做出回應,沒多久龐龍又來了一次:“我可是正兒八經(jīng)的音樂畢業(yè)的,他(劉德華)可沒有,誰輸誰贏還不一定呢。”
然而龐龍的經(jīng)紀人都替他捏了把汗:“要不把演唱會推遲好了,這和劉德華的演唱會同一天,很不好。”
但是龐龍根本就不聽,所以雙方就如期舉辦了演唱會,而且可是沒想龐龍的門票銷量特別慘淡,根本沒多少人去。
而隔壁的就非要演唱會上,那都是烏泱泱的人,密密麻麻的,場外還有很多人沒買到票的,人氣的和受歡迎的程度一目了然。
就因為這件事情,龐龍當年過億的商業(yè)價值,一夜之間就被冷落了,成了很多人調(diào)侃的對象。
而他的后續(xù)的演唱會也就舉辦不了了,投資商也不看好他,所以歌手事業(yè)之路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最后也就退出了歌壇。
沒想到走了蔡國慶,龐龍,又來了一個楊坤,楊坤在直播的時候說了一句。
“嚴格來說,劉德華不是一個歌手,他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氣是因為影視作品較多,在臺上會表演。”
正是因為這樣的一個評價,讓很多網(wǎng)友對楊坤產(chǎn)生厭煩情緒,也是在楊坤的演唱會上,網(wǎng)友們在他將要上臺時,狂喊劉德華名字的原因。
楊坤也是非常無語,沒想到自己被人家“故意誤認”為劉德華,挑釁的氛圍很濃,但是他也沒有辦法。
后來只能改口:其實我也是很尊重劉德華的,但我也是就事論事啊。
當年刀郎也被他說得一文不值,但是譚詠麟?yún)s非常喜歡刀郎,還給唱了他寫的《披著羊皮的狼》這首歌曲。
只可惜,劉德華不是刀郎,盡管蔡國慶,楊坤,龐龍幾人接二連三的點評天王,但是他從未回應。
估計劉德華也搞不懂,自己怎么就經(jīng)常被人點評了,而劉德華反而說自己也有缺點,在歌唱上確實不是最優(yōu)秀的。
這種謙虛的態(tài)度,反而是最好的回應,所以劉德華紅了一輩子,他們紅了一陣子,真是諷刺啊。
小編認為,歌壇歌手就應該相互交流學習,謙虛一點,肚量大一點,這不是很好嗎?
真的沒必要比來比去,因為各有各的特色,也沒必要去點評他人如何,關(guān)鍵是有拿得出手的作品說話,要不然真的是貽笑大方了。
大家對此有何看法?他們這算碰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