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自從嫁給日本演員黑澤良平之后,就很少出現(xiàn)在大眾面前,每天不是在家相夫教子,就是在社交平臺秀秀恩愛,給粉絲放點福利之類的。
結婚之后的林志玲,對于事業(yè)似乎不那么注重了,更多的心思都放在了家庭上。原本以為遠離了娛樂圈,林志玲就能安穩(wěn)過日子,沒想到還是沒有那么“安穩(wěn)”。
最近,有知情人爆料,喀什元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及法人王新增了一項限制消費令,而申請的公司是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這個工作室的老板正是林志玲。
林志玲之所以提出這樣的申請,是因為當初喀什元純文化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zhàn)》第三季的嘉賓,而林志玲也參與錄制了兩期節(jié)目,雙方約定支付通告費400萬。
但節(jié)目錄制完成后,元純公司并沒有按規(guī)定支付400萬,要錢無果后,林志玲工作室起訴了元純公司,最終勝訴,要求元純公司支付400萬通告費和相應違約金。
原本事情到這里已經(jīng)沒有任何懸念了,可沒想到林志玲被欠薪這400萬,已經(jīng)過去4年了,元純公司至今沒按要求支付,林志玲工作室沒辦法,只能申請限制元純公司消費,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知道是公司沒錢支付,還是故意不支付,既然當初選擇請林志玲,就應該對著400萬有心理準備,人家應約完成了節(jié)目錄制,支付相應報酬是應該的,現(xiàn)在才嫌錢多,有點太晚了吧?
針對林志玲的事情,很多網(wǎng)友都紛紛感慨,原來明星跟普通人一樣,也會面臨欠薪的問題,他們的工資比普通人高多了,損失相對應也比普通人大。
不過,也有一些網(wǎng)友的關注點比較奇怪,他們覺得明星賺錢太容易,簡單錄制兩期節(jié)目,就能賺400萬,這相當于日薪200萬。甚至有網(wǎng)友說,只要給我一萬,我都愿意在38度的高溫下站一天。
說實話,明星的薪酬卻是比普通人高,但他們的薪酬是用自己的努力換來的,甚至有的人是用生命換來的。
明星表面確實光鮮亮麗,可他們在劇組拍戲,錄制綜藝節(jié)目,稍有不慎都可能會受傷,前幾天楊冪不就因為錄制《密室大逃脫》眼角受傷了,這是她比較幸運,沒有傷到眼睛,一旦傷到眼睛可能會影響終生的。
所以說,明星薪酬高,是因為他們付出了相對應的努力,如果你也想賺更多錢,那就要更努力,干多少活給多少錢,這就是“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