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很多時候會有一點摩擦,每逢節(jié)假日大家出門總會有一些不小心,難免會有口角之爭如果不小心發(fā)生了摩擦,大家相互體諒下說一對不起就沒事了。
不過近日在玉林發(fā)生了一件讓人肝顫的事情,一名女子當街被砍傷,滿臉鮮血淋漓求助警方。究竟是怎樣的魔鬼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接下來跟著小編去了解一下吧。
女子踩到男子腳
近日在玉林發(fā)生了一件讓人肝顫的事情,一名女子當街被砍傷,滿臉鮮血淋漓求助警方。隨后巡邏民警采取先期救助措施,同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在女子的表明下,民警迅速鎖定嫌疑人,在群中的幫助下順利將嫌疑人抓獲。
據民警的初步調查,受傷女子在路口時,不小心踩到了砍人男子的鞋子,接著男子便一直尾隨女子到了取款機門口,趁女子取錢是,提刀砍向女子。女子受傷后急忙往外面大路方向跑,恰好遇到到此巡邏的防控大隊的民警,迅速著手案情并最后將嫌疑人抓獲。
具體情況警方還在進一步核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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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馬某與女友同居多年,沒有結婚但是有一個孩子,在年初的某一天丈夫馬某偶然發(fā)現有一個男子馬某,屢次給女友發(fā)來曖昧短信。對此女友解釋她曾向黃某借錢,此后便總是用言語調戲她。
馬某聽罷便在微信上與黃某理論,卻反遭該黃某的貶低和挑釁,馬某頓時報復心起。馬某通過女友約黃某見面,黃某一出現,馬某立刻拿出一把水果刀追砍黃某,造成其背部、手部、臉部受輕傷。
馬某覺得還不解氣,又來到黃某父母家,用打火機點燃了裝有汽油的啤酒瓶,砸向黃某家大門,所幸無人受傷。
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梧州市長洲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放火罪、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零八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